壹是過去7天在高危地區居住過的,自費隔離7天;過去7天有中等風險區居住史的來(回)華南者,在家隔離7天。
二、對有近7天在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南部居住(回)史的人員,從抵達南部之日起,實施集中隔離5天。
三、對省外(歸國)南下人員,嚴格實行“留驗”,實行3天3次核酸檢測(每次24小時以上)。
四、省內有高危地區的所在縣(市、區)來(回)南人員,需持有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五、有在市轄三區居住史到本市其他縣(市)的,需持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從到達之日起,實施居家隔離5天,5天5檢。
6.請市民朋友們自覺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打疫苗,加強對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監測。如果他們出現發燒、咳嗽、乏力等癥狀,就不要自己買藥了。他們應及時到附近的發熱門診就醫,整個就醫過程中定期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機關企事業單位、重點場所、重點機構等公共場所以及居民小區,嚴格落實單位主體責任,開展“掃場所碼、戴口罩、健康碼、旅行卡/有風險城市居住史、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檢查。
八、暫停舉辦大型(50人以上)線下會議、展覽等聚集活動。婚禮延期,葬禮從簡,不辦酒席。
以上措施根據疫情發展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