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當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18歲以上。18歲是中國公民成年的極限。對於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但主要生活來源是自己的勞動收入的公民,法律將其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精神狀態健康正常。公民能夠正確理解法律法規和社會生活規則,理性地進行民事行為。精神病患者,不能理性行為的人,即使18周歲以上,也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很明顯,腦出血三級高危患者是不是精神病,要看他實施行為時是不是智障。因此,《民法通則》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經司法精神病鑒定或者醫院作出的診斷、鑒定,宣告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備診斷鑒定條件的,也可以參照群眾公認的當事人精神狀態確定,前提是利害關系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