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擬在本市從事網絡約租車業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本市戶籍;
(二)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取得本市核發的相應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4)無交通事故、危險駕駛、暴力犯罪、吸毒、醉酒駕駛記錄,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無12分記錄;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體健康;
(七)經指定的考試機構考試合格;
(八)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5年內未被吊銷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數據:
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其中,在線服務能力由企業註冊地省級相關部門認定,全國有效。
滴滴出行平臺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無私人小客車合乘業務)的名義在天津完成線上服務能力認定。
滴滴出行獲得網絡出租車經營許可的城市有:天津、成都;沈陽、青島、杭州、貴陽、寧波、南京、廈門、北京、鄭州、武漢、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