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拆遷補償的對象是土地使用權,壹般分為兩種形式:壹種是貨幣補償,壹種是置換補償。草案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根據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具體的補償安置標準。
現在異地扶貧搬遷很多,但搬遷的村不多。大部分都是在環境比較惡劣,不適合居住的地區。比如以下情況會整村搬遷:比如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區,比如地震頻發,石漠化嚴重。
交通不利,水電不通,孩子上學不方便的地區,比如還沒通水電的偏遠山區。住危房:比如住房條件差、沒有發展前景的地區,這類人如果願意拆舊房,可以參加異地搬遷。
全村不到50戶,非常貧困的地區:比如這個村不到50戶,50%以上的農戶是貧困的。無法獲得生活來源的地區可以整體搬遷。
整村搬遷在精準扶貧過程中。發現壹些村莊自然條件非常惡劣,位置偏遠,交通不便,吃水問題難以解決等因素,使得壹方無力供養另壹方,於是政府對這些村莊實施了易地安置。
以上內容參考:北海市鐵山港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