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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買賣糾紛法院受理嗎?

法律分析:農地是農民非常重要的財產,是農民生存的保障。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地只能用於農業生活,農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合同轉讓。農地買賣糾紛是壹種民事糾紛。如果訴訟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法院將予以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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