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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電網與國家電網的區別

農村電網與國家電網的區別如下:

1,成立時間不同。國家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2年2月29日,65438+2002。是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農電是國家電網下面的壹個分支,待遇比國家電網低。

2.工資不壹樣。國家電網屬於央企,員工福利待遇比農電好,農電屬於國家電網下的分公司,福利待遇比國家電網低。

3.不同的尺度。國家電網覆蓋26個省份,覆蓋全國88%以上的國土面積,供電服務人口超過11億。農村電網由220、110千伏或360千伏骨幹網和10千伏配電網組成,采用中性點不接地的三相三線配電方式;在壹些電信線路少、負荷小的農村地區,采用以大地為相導體的兩線壹地三相配電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十八條。

電力生產和電網運行應當遵循安全、優質、經濟的原則。

電網運行應連續穩定,保證供電可靠性。

第十九條

電力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力企業應當定期檢查和維護電力設施,保證其正常運行。

第四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並納入當地電力發展規劃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

破壞電力設備的處罰是什麽?

1.行為人破壞電力設備,危害公眾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壹般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壞電力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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