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業用地建設的耕作設施,只要在國土部門進行了登記,並辦理了相關證件,就不違法。農場用地申請流程如下:(1)規劃農戶需持設施農用地建設方案及用地協議向當地鄉鎮政府申請用地;
(2)鄉鎮政府根據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經營者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
(3)經區政府批準後,規劃農戶可建設生產設施用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壹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二、違章建築有哪些?
屬於違章建築,具體如下:
1,未經申請或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修建的建築物;
3、不改變建築性質;
4、施工後臨時建築超過有效期尚未拆除成永久性建築的;
5.偽造有關材料騙取主管部門許可而建造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