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妝和彩禮壹直是結婚時必須考慮的亮點。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的聘禮,嫁妝是女方父母給女兒出嫁的財產。男方彩禮10萬,女方分三種方式返還彩禮,即三份聘禮的金額,
1,女方家庭條件好。我會把彩禮全部退回去,或者在過去的基礎上再加壹點,退回65438+萬或者12萬,作為新婚夫婦未來的生活資金。我也會給女兒買家具,送到男方家;
2.如果女方條件不好,這種情況下,妳也可以把彩禮全部留下,壹部分給父母撫養,壹部分作為嫁妝。如果不回禮,女方可以回禮壹部分作為禮物;
3,就是男女雙方條件差不多。這種情況下,父母會把錢留給小兩口,回來不回來都壹樣,只是壹個過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條婚姻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婚後未治愈的;
(四)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的。
第十壹條受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壹方可以請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婚姻。受脅迫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婚姻登記之日起壹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壹年內提出。第十二條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