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
第1049條規定,想結婚的男女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規定,登記結婚後,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經雙方同意,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擴展數據:
世界主要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如下:
在伊朗,男性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8,女性是16(據說《古蘭經》規定穆罕默德娶的是9歲以下的女孩,這在伊斯蘭國家是很低的);
荷蘭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8;16(需父母同意,例如12);
在俄羅斯,法定結婚年齡為18歲(特殊情況下為16歲,各地區不同。到2002年,法定結婚年齡是16歲。2002年,俄羅斯議會下院杜馬通過法案,將法定結婚年齡從16降至14。
法國法定結婚年齡是18;
菲律賓法定結婚年齡為18(穆斯林為15);
韓國法定結婚年齡男性18,女性16。未滿20周歲的,申請結婚時必須征得父母同意。女方結婚半年內不能申請再婚,但有妊娠診斷醫學證明的可以破例。
* * *生產學生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