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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傭金拍賣傭金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委托人和買受人收取傭金的比例、收取方式和期限,制定如下標準:

壹、客戶傭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傭金比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拍賣任何物品和公物都要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

(1)委托人和拍賣人以前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②委托人與拍賣人沒有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

③藝術品拍賣傭金率壹般為10%(國際慣例)。

2.傭金支付方式

(1)預付方式:委托拍賣合同簽訂後,委托人在約定期限內按合同約定支付。

(2)扣除方式:拍賣人在委托人完成交易後,向委托人付款時,扣除成交價款。

3.傭金支付的期限

①預付款方式:委托人在簽訂委托拍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付款。

②扣除方式:拍賣完成後,拍賣人直接從成交價中扣除。

二、買方傭金支付比例和方式

1,傭金比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成交價5%的傭金。按照國際慣例,藝術品拍賣傭金率壹般為10%。

2.傭金支付方式

拍賣完成後,拍賣人直接從買受人支付的拍賣保證金中扣除。

司法拍賣和公物拍賣的傭金按累進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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