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破壞高速公路護欄設施處罰規定

破壞高速公路護欄設施處罰規定

法律分析:擅自拆除交通障礙物將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將被處以200-2000元的重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故意損壞、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

  • 上一篇:南陽最低工資標準2023
  • 下一篇:工傷起訴法院判決需要多長時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