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封路施工需要辦理手續。

封路施工需要辦理手續。

法律解析:道路施工需要封閉道路、中斷交通的,應當提前五日向社會公告,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除外。道路施工需要車輛繞行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繞行處設置標誌;無法繞行的,應當修建臨時通道,保證車輛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閉道路、中斷交通的,應當提前5日向社會公告,緊急情況除外。擬申請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1)申請項目內容符合國家有關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2)有施工協議,施工單位有資質。3)施工現場組織和安全措施。4)影響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公路養護、維修時,公路養護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規範的安全警示標誌和安全防護設施。道路養護施工使用的車輛和機械應安裝警示燈,並噴塗明顯的標誌圖案,作業時應開啟警示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不中斷交通的情況下,加強對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檢查。出現堵車時,及時疏導,維護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車輛繞行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繞行處設置標誌;無法繞行的,應當修建臨時通道,保證車輛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閉道路、中斷交通的,應當提前5日向社會公告,緊急情況除外。

  • 上一篇:隨著“吃廣播經濟”的興起,如何抵制暴飲暴食?
  • 下一篇:法英怎麽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