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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他人宅基地違法嗎?

法律分析:是違法的。發生土地使用權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先向鄉(鎮)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申請解決。人民政府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沒有權屬糾紛,可以直接起訴要求返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宅基地使用權屬於自己,那麽對方占用自己的宅基地就是侵權。這種情況下,不需要辦理土地確權手續,可以直接起訴要求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房地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或者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壹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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