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室內裝飾企業資質管理辦法
第七條?室內裝飾企業設計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施工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第十條室內裝飾企業資質壹般與其經營範圍相適應。
甲級設計資質:可承擔各類室內裝飾工程設計。
乙級設計資質:可承擔工程造價654.38+05萬元的室內裝飾工程設計。
丙級設計資質:可承擔工程造價654.38+00萬元以內的室內裝飾工程設計。
甲級施工資質:可承擔各類室內裝飾工程的施工。
乙級施工資質:可承擔工程造價15萬元的室內裝飾工程施工。
丙級施工資質:可承擔工程造價8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室內裝飾工程施工。
丁級施工資質:可承擔工程造價654.38+0萬元的室內裝飾工程施工。
擴展數據:
全國室內裝飾企業資質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室內裝飾企業申請資質認證,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室內裝飾企業資質等級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身份證、職稱或資格證書、任職文件等。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財務、管理負責人,以及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五)企業項目經理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技術工人骨幹的培訓資格證書;
(六)已竣工或在建的主要室內裝飾工程的設計或施工合同,主要設計資料(包括效果圖、平面圖、立面圖等。)與所提供的合同項目相壹致,竣工後的實物照片、質量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
(七)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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