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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保險公司賠償的法律後果

法律分析:1。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謊稱發生保險事故而未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終止保險合同關系,不退還保險費。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退還保險費。

3.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偽造、變造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謊報事故原因,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謊報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險欺詐行為,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費或者費用的,應當返還或者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八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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