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棋牌室屬於正常的經營活動,需要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相關材料,辦理營業執照;
2、棋牌室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開展賭博等違法活動;
3.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棋牌室賭博不視為犯罪,以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不視為賭博;
4.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對正常場所和服務收費,並不違法。觸犯法律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棋牌室的合法經營要求:
1.營業執照:必須向工商部門申請,取得合法營業執照;
2.文化娛樂許可證:需要向文化部門申請文化娛樂許可證;
3.消防安全: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並通過消防部門的安全檢查;
4.場所合規性:棋牌室的位置應符合城市規劃和商業區的要求;
5.禁賭:嚴格遵守國家禁止賭博的法律法規。
綜上所述,只要是合法註冊,遵守國家規定,不從事賭博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只收取場所和服務費用,開棋牌室就不違法。但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將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嚴重者將面臨刑事責任追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