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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由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含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全部按市場價出售的房屋。此外,從法律上講,商品房是指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可以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存量房)。

商品房有兩種解釋:壹是可以做店面,也可以做房子(商住);二是樓下是店面,樓上是房子,產權屬於同壹人。

壹是商品房和住宅建設規劃用途和使用性質不同,其配套設施不同,產權證內容也不同;

第二,土地流轉期限有區別。商業綜合體和公寓酒店只有40年,住宅土地出讓年限是70年。商品房後期,土地使用權需要續期的;

第三,貸款期限不同。壹般商業貸款不能超過10年,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是稅費不同,商業類不能享受住宅類的稅費優惠;維修資金按成交價的2%收取,住宅資金按成本價的6%至8%收取;

第五,商業項目的使用成本高於住宅項目。商業項目的水、電、氣按商業標準收費,物業費也高於小區物業。而且商業綜合體建築在用於居住時是不能辦理落戶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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