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有兩種解釋:壹是可以做店面,也可以做房子(商住);二是樓下是店面,樓上是房子,產權屬於同壹人。
壹是商品房和住宅建設規劃用途和使用性質不同,其配套設施不同,產權證內容也不同;
第二,土地流轉期限有區別。商業綜合體和公寓酒店只有40年,住宅土地出讓年限是70年。商品房後期,土地使用權需要續期的;
第三,貸款期限不同。壹般商業貸款不能超過10年,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是稅費不同,商業類不能享受住宅類的稅費優惠;維修資金按成交價的2%收取,住宅資金按成本價的6%至8%收取;
第五,商業項目的使用成本高於住宅項目。商業項目的水、電、氣按商業標準收費,物業費也高於小區物業。而且商業綜合體建築在用於居住時是不能辦理落戶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