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踐中,年齡在14以下或者身高在1.2米以下的人都不能坐副駕駛,但法律對此沒有明文規定,被交警發現通常是警告處罰;
2.雖然12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坐在副駕駛,但出於安全考慮,最好配合兒童座椅。
那麽交通違章的特征如下:
1,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利益的危害性;
2、違法行為,違反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
3.行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不需要刑事處罰的;
4、行為應當受到處罰,應當受到處罰,實施處罰必須是法律授權的公安機關,處罰類型只能是行政處罰。
兒童坐在副駕駛的危害如下:
1,正面撞擊觸發安全氣囊時,會產生強大的沖擊力,對兒童的頭、面、頸部造成重創;
2.發生碰撞事故時,不系安全帶的兒童容易飛出,因為副駕駛安全帶不是為兒童設計的,即使妳系了安全帶,也有受傷或飛出的危險;
3、因為孩子好動,容易幹擾司機的視線和註意力,尤其是好奇心好的孩子也可能會玩變速桿,導致事故發生。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法規對汽車副駕駛座上乘客的身高沒有明確限制,但只有12周歲以上或1.4米以上的兒童才可以坐在前排副駕駛位。所以,如果孩子的身高還沒有達到1.4米以上,盡量不要讓他坐在副駕駛。有人建議他坐在後排。如果他是嬰兒,可以買個嬰兒座椅放在後排,可以起到保護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高速公路上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但按規定免費的兒童除外。客滿時,按規定免費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貨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離開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搭載1至5名臨時工;貨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桿時,不得載人;
(3)不準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乘坐摩托車後座,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