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便利店就是開店,需要交稅。開店是壹種商業行為。根據法律規定,所有的經營活動都必須在稅務局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按月營業額的4%至6%繳納營業稅的,開業後按月到地稅局保稅大廳進行納稅申報。如果月營業額沒有達到5000,他們可以申報零稅,如果當月沒有營業額,可以不交稅。
開便利店的條件:
1,有相關貨架,冷庫,收銀機,香煙的進貨渠道是煙草公司的經銷;
2.負責人的健康證,最重要的是除了營業執照,還必須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銷售煙酒的,還必須辦理煙酒銷售許可證。
便利店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辦理煙酒銷售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先核對姓名,再準備相關材料:申請人的健康證明、身份證、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或房產證等。到相關部門辦理煙草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
2.煙草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完畢後,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攜帶相關資料、負責人身份證、經營場所證明、煙草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材料到工商局,經審核後領取營業執照。
綜上,開便利店屬於個體工商戶。符合納稅標準的,也要納稅,按照其經營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壹款第二項、第四項、第六項所稱每次,分別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壹)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於壹次性所得的,視同壹次性所得;屬於同壹項目的連續收入的,壹個月內取得的收入視同壹次。
(二)財產租賃所得,應當是壹個月以內取得的所得。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所得為壹次。
(四)偶然所得,每次取得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