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園欺淩的五種行為是:
(1)肢體欺淩。直接攻擊學生身體,對其他學生身體造成傷害的;
(2)語言欺淩。使用惡意言語、語言威脅、恐嚇、散布謠言和虛假信息等。;
(3)社交欺淩。欺負行為不是面對面地直接攻擊受害者,而是通過聯合其他同學對受害者進行系統的排斥或孤立;
(4)金融霸淩。損毀、索要學生財產,致使其他學生財產遭受損失的;
(5)網絡欺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淩防治制度,對教職工和學生開展學生欺淩防治教育培訓。
學校應當立即停止欺淩學生的行為,並通知欺淩和被欺淩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欺淩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給予及時的心理咨詢、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
對於實施欺淩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欺淩的性質和程度加強管教。對於嚴重欺淩行為,學校不得隱瞞,但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校園欺淩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校園欺淩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參與校園欺淩的未成年人將面臨刑事責任。14至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在校園欺淩中參與暴力侵害他人,造成重傷以上後果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的,還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參與毆打致人輕傷以上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比如處5日以下拘留。
2、即使打人不重,只要動手,就會受到行政處罰,壹般會留有犯罪記錄,對以後的工作生活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
3.所有的校園欺淩都將面臨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