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共五章31條。制定的目的是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管理,規範行業發展,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保障安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質檢總局、能源局聯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管理暫行辦法》。
《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管理暫行辦法》全文編輯播出
壹、總則第壹條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管理,規範行業發展,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和公眾安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並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臺灣省、香港、澳門地區除外)新能源汽車用動力電池(以下簡稱動力電池)回收的相關管理。
第三條在生產、使用、利用、貯存和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要求進行回收和處理。
第四條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質檢總局、能源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動力電池回收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相關企業在動力電池回收的各個環節履行相應責任,確保動力電池的有效利用和環保處置。
(圖/文/圖:太平洋汽車網問答叫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