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識別傳銷,我們需要看三個特征:
1,報名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者繳納費用才能獲得加盟資格或者發展他人加盟資格,謀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以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人員的數量為基數向被發展人員支付報酬,謀取非法利益;
3.付款方式
是否根據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計算報酬,謀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可能涉嫌傳銷。
以及《快樂人生講座:詳解《弟子規》描述了每個人的快樂?妳父母好嗎?妳和妳的丈夫和妻子相處得好嗎?工作進展如何?這孩子好教嗎?而不是發展下線,利用別人賺錢。
擴展數據:
案例:
上世紀90年代,李某芳(另案處理)夥同譚某祥(已故)等人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屯昌、定安等地成為國家資產解凍會員,不斷誘騙會員投資升級、繳納各種費用,以虛假高額回報騙取被害人錢財。
2003年,李某芳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1年刑滿釋放。
8年的刑期並沒有阻止李某芳出軌。出獄後,李某芳來到海南發展邱某德為“國際三聯公司香港總部寧波分公司廣西南寧總公司海口分公司”負責人,負責該組織在海南的詐騙活動。
李某芳先後在海南發展譚某香、被告人邱某模為頭目,發展被告人馬某光、方某友、羅某光、林、蔡為組長。
此後,他們在海南屯昌、定安等地合夥出資成為“國際三聯公司香港總部寧波分公司廣西南寧總公司海口分公司”會員。打著國家資產解凍獲取高額回報的幌子,壹直誘騙會員投資升級會員,* * *詐騙828人(部分受害者為壹人向多人支付的錢款)。
2065438+2005年9月後,邱某德明知李某芳有詐騙行為,仍向其所在小組包括陳某路在內的150名成員收取升級費、封頂費、禮品費等費用。其作為海南負責人,收取馬某光、方某友、羅某光、林、蔡、王某峰、徐某水等7名組長收取的上述費用869896元,轉給李某芳。
據了解,扣除本案各被告人及同案被告人支付的錢款,邱某德詐騙金額達80余萬元。2015至2016年春節前後,收受李某芳15萬元,將12萬元交給方某友、羅某光、林、馬某光等人。
百度百科_ MLM
人民網_介紹MLM的意思是用高額回報引誘人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