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約定更換物業管理公司的條件。
因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的原因需要更換物業管理企業時,可以根據我國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的約定,由業主委員會直接實施,也可以根據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的投訴,由業主委員會具體操作後終止。
業主委員會可以按照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條件和程序,通過招投標方式重新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2.如何改變屬性?
招標前,業主委員會應當到項目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備案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業主大會決議;
(二)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三)招標文件;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業主委員會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的,還應當提交雙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2.在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時,需要註意以下幾個方面:選擇符合國家法律的有壹定資質的物業管理公司,選擇管理規模大的物業管理公司,選擇管理意識強的物業管理公司。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時,應當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與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協議,約定物業服務項目、物業收費標準和收費方式等。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臨時管理協議,並予以說明。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書面承諾遵守臨時管理協議。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行業誠信管理。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國家鼓勵建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於三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