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尋求法律幫助的途徑

尋求法律幫助的途徑

要求法律援助的途徑有哪些?

需要法律援助時,可以要求法院指定律師,也可以自己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但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相關申請材料。詳情如下:

1,由法院指定

法庭指定主要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公訴案件中,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人。

(2)被告人是盲、聾、啞的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律師;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律師。

(3)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律師。

(4)法庭認為案情重大,需要辯護人的,也應當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

2.向法律援助機構或者司法行政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向法律援助機構或者司法行政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必須由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村出具有特殊困難的書面證明。申請理由合理的,受理機構應當在收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20日內予以答復。當事人對不予協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法律援助機構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當事人、法律援助機構和承辦法律援助的律師需要簽訂法律援助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由上可知,要求法律援助的方式有兩種,可以由法院指定,也可以自己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1.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5)法律援助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2、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4.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

基於此,邊肖整理了法律援助的相關內容。可見,需要法律援助時,法院可以指定律師,也可以自己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但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相關申請材料。更多相關問題,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 上一篇:虛假訴訟不開庭怎麽處理?
  • 下一篇:藥房員工培訓計劃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