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出口流程:
1,市場開發與合作
藥品出口最重要的是註意進口國的要求和規定。這壹階段的目的是明確合作夥伴,確認申請流程和材料,簽訂合作協議,完成藥品出口的準備工作。
2.開始註冊並完成註冊
根據進口國藥監部門的法律法規,如果需要註冊,需要完成相應藥品的註冊並提交註冊資料,才能獲得藥品進口國的初始準入資格。
3.生產和庫存
在這個階段,出口商和進口商簽訂訂單或出口購銷合同,並做出妥善安排。
4.出口申報
這壹階段主要包括出口前監管和出口報關。企業向海關提交壹批產品出口前檢驗監管申請,海關對該批產品綜合評價合格後,簽發電子臺賬數據作為報關單證。出口報關通常由報關行或貨代代表出口海關進行,根據海關要求進行申報。
出口藥品時,出口公司可根據需要提前向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藥品出口銷售證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取得藥品出口銷售證,有效期不超過兩年。
5.物流和運輸
在物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符合我國藥品GMP、GSP、藥品物流服務規範以及進口國對藥品物流運輸的相關規定。
6、清關發貨
出口商應提供壹套完整的清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原產地證書、保險單等。
7.藥品清單
如果出口藥品已在中國上市但未在進口國上市,或者是生物制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應特別註意進口國的特殊要求。我們可以從2021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檢測中心關於發布的新通知中了解到。
8.技巧
對於特殊類別,如果要出口的藥品屬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等特殊藥品,特別要註意我國和出口國對此類藥品的特殊規定,做好藥品出口的前期準備。
法律依據:
《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市關於印發〈藥品出口銷售證管理規定〉的通知》第七條有效期不超過2年,不得超過申請資料中所有證明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屆滿前應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