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按訴訟標的大小計算。涉及物業的收費壹般在1萬元以下,1萬元至2000元不等,超過1萬元不滿10萬元的部分按5%至6%計算;超過10萬但不足100萬的部分,按照4%至5%計算。這種方式需要當事人先支付代理費,即使敗訴,費用也不會退還。
2.律師事務所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可以進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的30%。這種支付方式,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都承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中介費就不交了。
3.以上費用只是律師的代理費,仲裁產生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無論官司輸贏,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除了少數省市有指導意見外,大部分律師費的支付標準都是協商的。每個律所都有自己的收費標準,每個律所、每個律師的律師費都不壹樣,有的還相差甚遠。在確定律師費時,首先要考慮當地律師費的平均水平,然後再考慮律師本人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實際情況。
律師的學歷、資歷、擔任律師的工作時間、以往的工作業績、職業經歷、律師事務所的規模、業績、可能的擔保條件等都是影響律師費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律師的主要業務如下:
(壹)接受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人民公社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非訴訟事件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代理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五)回答法律問題,撰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律師應當通過壹切業務活動宣傳社會主義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