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方只能申請壹份煙草許可證,許可證最長期限為五年;期限屆滿前,當事人應當辦理相應的續展手續。我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有效期最長為五年,自頒發之日起計算。
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應當按照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範圍和有效期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壹個經營場所對應壹個許可證,分支機構也實行“壹店壹證”制度。卷煙經營活動必須嚴格按照煙草許可證上的註冊地址進行,必須註意人證合壹。
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獨立於住所的固定經營場所;
(三)符合當地煙草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新設或者延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需要核驗下列材料:
(壹)申請表;
(2)營業執照;
(三)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具備上述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條件的,可準備好上述材料,到當地煙草專賣局或國家煙草專賣局綜合政務服務平臺辦理。
法律依據: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有效期最長為五年,自發證之日起計算。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應當按照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範圍和有效期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煙草專賣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生產經營的,應當在煙草專賣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延續。
第三十五條上級煙草專賣局應當加強對下級煙草專賣局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行為,建立健全煙草專賣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和考評機制。
第二十八條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應當按照煙草專賣許可證許可的範圍和有效期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