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警六員”是壹個便於記憶和傳播的總稱,是對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負有壹定法律責任,熱心消防公益事業的人員。以至於人們壹提到“壹警六警”就知道是“基本滅火技能的實戰訓練”。
“壹名警官和六名警官”是指:
1,社區公安民警和中央在京單位武警執勤;
2、街道、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基層工作人員;
3、安全生產檢查員;
4.物業服務企業的工作人員;
5.保安;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餐飲、娛樂等火災高危場所的人員;
7、微型消防站、義務消防隊和社會誌願力量等多種形式的消防員。
2.“壹警六官”實戰訓練內容
1,滅火器“撲滅真火”操作
2、消防栓“真水”操作
通過基本滅火技能的實訓,使學員達到“小火能用滅火器,大火能用消防栓”的要求,確保學員成為“見火不慌,舉起手來撲滅”的準消防員。
三。實踐培訓的好處
1,個人受益。掌握撲滅初期火災的能力,可以保護壹個家庭,做到“遇火不慌,擡手就滅”
2.單位受益。單位投入大量資金配備的固定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在發生火災時能夠發揮作用。
3.政府受益。通過遍布全市的“準消防員”,對提高單位、社區乃至整個城市的消防安全起到積極的作用。
4.實訓考核組織?
由全市各區消防救援支隊的消防監督員實施。我們已要求所有消防監督員在評估期間不得向社會單位收取費用或以培訓的名義出售消防設備。請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合格者頒發相應證書,培訓合格者三年不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壹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