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壹人違章戶會拖累全家嗎?

壹人違章戶會拖累全家嗎?

黑戶壹般不會給家人帶來麻煩,只是限制他們的高消費,不讓孩子上貴族學校。黑戶是指在信用記錄中被列入失信名單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下列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的二等艙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置非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是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壹款規定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壹條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第二條被執行人有本規定第壹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列入無信托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抗拒執行,或者情節嚴重或者有多次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壹年至三年。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積極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 上一篇:養豬場申請補貼需要哪些文件?
  • 下一篇:乙肝不能報考哪些大學?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