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壹審時我申請了財產保全。現在判決出來後,對方上訴。我的安全仍然有效嗎?妳想續保嗎?對誰?

壹審時我申請了財產保全。現在判決出來後,對方上訴。我的安全仍然有效嗎?妳想續保嗎?對誰?

安全是有時間限制的。可以去法院查財產保全的裁定書,看裁定書上寫明的保全期限。二審時間不明確,保全時間即將屆滿的,可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分析

對於執行中采取的保全措施,以及訴訟前和訴訟中的財產保全,保全措施到了執行階段是有期限的。銀行存款等資金不超過六個月,動產不超過壹年,不動產不超過兩年。申請延長期限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規定期限的壹半。根據上述規定,不動產和車輛的最長保存期限為兩年。訴訟中對財產、車輛進行保全的,訴訟終結前沒有時效,除非法院主動撤銷保全。在這種情況下,法院通常會在被申請人提供擔保後解除保全措施。如果不提供擔保,法院壹般不會撤銷保全。調解協議達成後,財產保全措施仍然有效。如果對方不執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開始後,保全措施即失去效力。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起訴後,為保證將來生效判決的執行或者避免財產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標的物采取的限制處分的強制措施。壹個民事案件從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決,需要幾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法院判決生效後,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壹段時間。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債務人隱匿、轉移、揮霍有爭議的財產或者事後用於執行的財產,不僅會激化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還會使生效判決無法執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壹百條、第壹百零壹條的規定,采取訴前保全或者訴訟保全措施,責令利害關系人或者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當書面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保全的,應當提供擔保。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相當於請求保全金額的擔保;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申請訴前行為保全的,擔保金額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訴訟中,人民法院依申請或者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是否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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