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外地需要使用醫保卡,需要提前自己掏錢,然後等到回到所在城市,需要到醫保中心報備後才能報銷。對於壹些異地住院的外地人員,如果需要報銷費用,需要註意及時聯系當地醫保中心,按照醫保中心的提示收集證明材料。
醫保卡異地使用流程:
1,先立案。參保人跨省就醫需要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經辦機構采集必要信息。目前全國有統壹的備案表,包含明確、關鍵的信息;
2.選擇定點,就是群眾需要選擇定點醫療機構(註意是跨省定點醫療機構)。比如他們選擇去北京、上海就醫,就要去這些地方跨省的、異地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
3、入院登記和出院結算卡。患者必須使用社保卡,入院結算都要持卡。
醫保卡需要的材料。
1.被保險人近期兩寸免冠照片兩張。被保險人是學齡前兒童的,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兩寸免冠照片兩張;
2.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參保人所在單位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戶口簿每頁應復印壹份;
4.戶口簿上除參保人本人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有效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比如家庭成員有省市的醫保本。妳只需要帶上醫保本原件,復印醫保本第壹頁即可。
5.農民工子女參保時,還需提供父母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父母所在單位提供的外出務工證明及3年以上勞動關系證明;
6、屬於低保對象的,還需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西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和登記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7.重度殘疾人(壹級至二級殘疾),還需提供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8、屬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相關證明材料。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被保險人確需緊急救治和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搶救必須使用的藥物範圍可以適當放寬。參保人員急診、搶救醫療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