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患合同關系。醫生邀請社會不特定主體患者接受患者就診,邀請患者申請掛號。醫院受理掛號時,醫患合同成立。醫患法律關系大部分屬於醫患合同關系。
(2)無因的醫患關系。是指醫生為了避免患者的人身、財產利益受到損害,自願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而建立的無合同、無協議、無法律義務的關系。
(3)醫患之間的事實合同關系。患者未登記,但醫方已開始實施醫療行為,即醫方實際履行了合同內容,視為合同成立。這叫醫患事實合同關系,比如醫療方對通過綠色通道送來的危重病人的診療。
醫患關系不等於醫療糾紛,醫療糾紛是不和諧的醫患關系。
醫患關系可分為和諧醫患關系和不和諧醫患關系。和諧的醫患關系意味著醫護人員能夠充分關愛患者,患者能夠充分信任醫生。患者信任醫生,醫生需要專業的知識和技能來保證自己健康的執業水平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理想的醫患關系是建立在誠實、平等、尊重、信任、合作和充滿人文關懷的基礎上的。
如果患者與醫務人員互不信任,醫務人員態度差,技術水平差,患者缺乏醫療常識或想謀取不正當利益,就會導致醫患關系不和諧,表現為醫患之間缺乏足夠的尊重和信任,醫患糾紛增多,醫院惡性暴力事件增多,職業“醫鬧”參與惡性事件增多。
處理醫療糾紛有三種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民事賠償,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2、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衛生局)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協助調解。
3.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直接就賠償金額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對衛生行政機關的處理結果不服提起衛生行政訴訟)
以上三種方法都可以采用,但無論哪種方法,最好都是先鑒定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的鑒定由當地醫學會組織,當事人可以向當地醫學會提出申請。當事人提交相關材料後,醫學會應當組織鑒定,並在45日內作出鑒定結論。這是采取下壹步行動的基礎。當然,如果對鑒定結論不滿意,可以申請更高壹級的鑒定,但不能向鑒定委員會提起訴訟。
醫患之間的三種法律關系是什麽?如果發生醫患糾紛,對維權內容了解不多。當事人可以委托專業律師作為其代理人進行處理。當妳不知道如何正確處理醫患法律關系的時候,這個時候來找專業的律師幫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