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的各類醫療技術服務項目和使用醫療器械、設備、醫用材料的診療項目:
1,必要、安全、有效、負擔得起的臨床診療項目;
2、由物價部門制定的診療項目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範圍內的診療項目。二、什麽是醫療保險行業
1.醫療保險是為補償被保險人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保險制度。醫療保險主要有兩個功能:承擔風險和補償損失,即把集中在個人身上的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分配給所有參保的成員,用集中的醫療保險基金補償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
2.醫療保險可分為廣義醫療保險和狹義醫療保險。狹義的醫療保險,字面意思,僅指發生的醫療費用的保險;廣義的醫療保險,又稱健康保險,不僅涵蓋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還包括健康檢查、預防性保健等項目,範圍更廣,待遇更高,能有效促進和維護被保險人的身心健康。3.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落實兩個條例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號)規定,農民合同制工人參加所在單位的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職工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將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發給本人。
四、職工醫療保險多長時間?
根據原勞動部1994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規定,醫療期是指用人單位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和休息的期限,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九條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按照國務院規定應當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並取得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
第十條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設立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