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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會專業委員會成立流程

法律分析:

如何界定成都市醫療事故鑒定的流程,與我們的日常工作或生活息息相關。所以,不能只聽說,不知道怎麽樣。下面小編整理了壹些相關內容與大家分享。歡迎閱讀,希望對妳有所幫助。1.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鑒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由臨床醫學、法醫學等方面的專家組成,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與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相關的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定和判斷,並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二、醫療事故鑒定的作用醫療事故鑒定可以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的法律依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壹定是最終依據)。三。醫療事故鑒定受理條件不符合條件的,醫學會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醫學會應當說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醫學會不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1,當事人壹方直接向醫學會申請鑒定;2.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家醫療機構,其中壹家醫療機構所在的醫學會已經受理;3 .醫療事故爭議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4)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司法機關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醫對患者健康造成損害的;6 .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四、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費用,應按規定交納鑒定費。雙方委托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費由雙方協商預付。衛生行政部門轉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應當預交鑒定費。經鑒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未被認定為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壹方支付。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重大醫療過失報告後,應當交由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重新鑒定不收取鑒定費。以上是邊肖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應該有所了解。關於成都醫療事故鑒定需要滿足的程序有什麽不明白的,可以看生活貓的其他相關文章,希望能給妳帶來幫助。如果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解答,可以在線咨詢律師!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由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學會組織。參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在醫學會的主持下,由醫患雙方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特殊情況下,醫學會可以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需要,組織醫患雙方從其他醫學會建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相關專業的專家參加鑒定或者函詢。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和法醫,有義務受聘進入專家庫,承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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