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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書和遺囑有什麽區別?

遺書和遺囑的區別在於,遺書涉及對死亡相關事宜的意見,而遺囑壹般只涉及對財產分割的描述,兩者在某些程序上是相似的。具體情況要結合實際情況由司法機關依法認定。遺囑是立遺囑人處分自己財產的書面記錄,遺書壹般是死者對自己死亡的交代和葬禮的安排(有的遺囑還包括遺囑)。遺囑是指立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遺產或者其他事務的法律行為,在立遺囑人死亡時生效。遺書是指死者去世時或生前留下的信件,用於決定生前所擁有財產的分配。壹般具有法律效力,死者親屬無權修改。遺書和遺囑的區別在於:性質不同,法律效力不同,內容不同。壹、性質不同1、遺書:遺書是壹種死後才公布的信件。2.遺囑:遺囑是個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的方式對自己的遺產或其他事務的處理。二、法律效力不同1、遺書:遺書不需要公證,沒有法律效力。2.遺囑:遺囑需要公證,具有法律效力。三、內容不同1、遺書:遺書內容不限,可以是妳想寫的任何東西,沒有規定條款。2.遺囑:遺囑中有規定,主要是關於財產問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33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四條?自擬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民法典第135條?委托他人代書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其中壹人代書,由立遺囑人、代理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的每壹頁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民法典第137條?以錄音錄像形式制作的遺囑,應當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將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以錄音錄像的方式記錄下來。《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等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應當由遺囑人通過公證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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