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贈與與遺贈的區別:遺贈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兩個月內接受或不接受。到期未表示的,視為放棄遺贈。贈與是壹種允諾行為,只要當事人達成合意,贈與關系就可以成立。達成協議後,贈與人不履行贈與義務的,受贈人可以要求贈與人履行。遺贈在形式上類似於贈與。遺贈發生在贈與人死亡之後,而贈與是在死亡之前的行為。遺贈與贈與的區別定義為:1,遺贈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而贈與是雙方的法律行為,是壹種合同,需要雙方同意,即形成了協議。2.遺贈是死亡原因,即立遺囑人死亡後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除期限和條件外,贈與自合同成立時生效。3.遺贈是壹種重要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而贈與則是壹種不必要的行為,無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壹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作為遺囑見證人: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其他無見證能力人;(二)繼承人和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壹百四十四條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的請求,撤銷其受有義務繼承部分遺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