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申請:尚未實現網上申請的地區,明確通知加快進度,建立完善經辦信息系統,力爭年底前實現網上申請。對仍需現場辦理的,要及時公布受理機構、聯系方式和地址,大力推進電話申請、郵件辦理、代理服務等。,並盡可能落實各項補貼政策不見面申請,壹次性辦理;
2.網上申請平臺:通知提出,已實現就業補貼政策網上申請的地方,要切實保障網上申請渠道暢通,逐步推進補貼全部網上辦理。中小企業和社會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連續繳納3個月社會保險費。
領取就業補貼的條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學,獨立學院和大專,高職等。,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實施高等教育的畢業生;
2.貧困家庭就業學生。畢業年度結束,仍未就業並登記失業的學生;
3.高校畢業生應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
綜上所述,申請程序因各省市實際情況不同而不同。可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所申請靈活補貼。如需詳細了解各省市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流程,可撥打社保咨詢電話12333。
法律依據:
《就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群範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和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高校畢業生。
社會保險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壹)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照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含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對靈活就業後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壹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首次批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的年齡為準)。
(2)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畢業年度招用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高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含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對離校後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壹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