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存款利率的管制,壹方面意味著商業銀行在試圖防止商業銀行過度的危機管理,利率的管制有利於減少這種危機,從而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另壹方面,為有效防止商業銀行擅自或變相降低存款利率,損害存款人利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標準確定存款利率,並予以公布。
存款利率控制內容1。存款利率法律控制的關鍵內容(1)中國人民銀行是管理利率的唯壹機關,其他任何單位無權制定利率;
(2)各級各類金融機構和人民銀行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利率政策和相關規範:
(3)中國人民銀行對轄內擅自或變相提高或降低存款利率的金融機構進行處罰;
(四)依法設立的儲蓄機構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利率管理和監督。有義務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如實報送文件、賬冊、統計資料和有關信息,不得隱瞞、拒絕或者報送虛假信息。
2.利率違法行為的表現形式《人民幣利率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金融機構的下列行為屬於利率違法行為:
(1)擅自提高或降低存貸款利率;
(二)變相提高或者降低存貸款利率;
(三)擅自或者變相高息發行債券;
(4)其他違反《人民幣利率管理條例》和國家利率政策的。
實踐中最常見的利率違規是銀行吸收高於法定利息的存款。對違反上述利率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情節和後果的輕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3.對利率違法行為的處罰根據《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商業銀行違反規範提高或者降低利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處以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儲蓄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國家利率規範,擅自改變儲蓄存款利率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責令改正,並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