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德是無形的規範,法律是暴力機關有形的規範。
3.沒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所謂有道德的人可能會變得不道德(我知道妳會反駁)。
4、有了健全的法制和執行,所謂不道德的人也可能變得道德(我知道妳有意見)
5,我解釋壹下上面兩個問題:所謂道德的和不道德的人,是指人的道德必須教育和回歸。人出生後,就變成了狼中的狼人。他(她)會有所謂的人類道德嗎?狼人的道德是捕食弱者。但是妳能說他(她)天生就是不道德的嗎?
6.道德是後天的產物,分為幾個層次:比如自私但道德/自私與利他混合/無私/等等。
7.能做到完全無私嗎?大眾能做到嗎?做不到大公無私是不道德的嗎?既然妳不是天生道德或不道德,而是後天道德或不道德,道德有不同的標準,那麽如果妳規範人們的行為,解決公共社會問題呢?
8,那麽法律是解決公共問題的基礎,對嗎?道德的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和不規範性決定了它不能成為解決公共問題的工具,而只能作為上層建築。
9、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當然基礎比上層建築更重要!
10,法律當然比道德更重要。.......
還有壹種說法是,有些社會問題用法律解決是可以違反的,是錯誤的,所有違法的社會問題壹定是不道德的,即使看起來是道德的。
如果法官判決的案件合法但不道德,有三種可能:
1,法官搞錯了。法官誤解並適用了過時的法律。比如法官適用的法律是正確的,但是沒有適用法律的基本原則,比如公序良俗原則。基本原則高於法律。........
2.所謂的道德不合時宜,不符合時代發展。每個時代的道德標準都不壹樣。比如解放前就有所謂的通奸罪,包括現在臺灣省的通奸罪。然而,中國現在的法律不認為通奸是犯罪。如果有人指控通奸,那麽法院肯定會判他無罪。
3、法律滯後:法律本身是滯後的(當然也可能是前瞻性的),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不是犯罪,這個道德法律,所以可能會釋放實際上被認為有罪的人。那不是不道德,而是為了更大的道德而拋棄小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