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語言家暴可以判到什麽程度?
如果使用言語暴力對家庭成員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可以判刑。
1.受害人要求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處罰;受害人要求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處罰。
2.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壹,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壹)毆打他人,造成輕傷的;(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三)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四)虐待家庭成員,要求被虐待者給予治療;(五)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18周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的節目,破壞身心健康的;(七)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
2.孩子被家暴虐待可以報警嗎?
是的,妳可以。
1.兒童向警察報告家庭暴力是有用的。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屬於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和經常性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都屬於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親屬可以向警方報案。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也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女性輕度家暴後應該如何處理?
壹般必須由相關部門調解協商。
1.被輕微家暴過的女生做什麽要看具體情況。壹般情況下,輕微家暴屬於輕微家暴。如果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和加害人經過有關部門協商或者調解,得到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諒解,應當可以和解。
2.家庭暴力受害人和加害人經有關部門協商或者調解後仍不能取得家庭暴力受害人諒解的,或者家庭暴力加害人拒不改正錯誤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與加害人是夫妻,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如查明確實實施了家庭暴力,屬於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的情形,將準予離婚。如果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沒有過錯,他們有權在離婚訴訟中要求損害賠償。
如果是輕微的家庭暴力,壹般公安機關會先調解,調解不成,會按照法律的明文規定進行處罰。必要時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令,讓法律保護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