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原則上,員工每年因個人原因出國不得超過幾次。

原則上,員工每年因個人原因出國不得超過幾次。

因個人原因出國(境)的國家工作人員,1年內原則上不得出國兩次以上,每次只允許辦理壹次有效簽證(註),不得辦理多次簽證(註)。出國探親壹般不允許超過15天;出國旅遊,亞洲國家壹般不超過8天,其他國家壹般不超過12天;出境遊壹般在澳門不超過3天,在香港不超過4天,港澳同程不超過5天。國家工作人員每年因私出國(境)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日和年休假。

涉及管理、財務、物資、機要檔案等重要崗位的領導幹部,以及配偶已移居國(境)外、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領導幹部,要從嚴掌握。

持因私普通護照的勞動者出國政審手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壹)國有和集體企業職工,由其所在企業負責政治審查,並出具政治審查材料。

(二)城鎮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失業人員,由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進行政審,街道經辦辦公室出具政審材料。

(三)農民、漁民、牧民、個體勞動者由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進行政審,並出具政審材料。

(四)鄉鎮企業職工由主管部門進行政審,並出具政審材料。

上述外派勞務人員的政審材料交相關外派單位審核,外派單位出具政審材料。第五條外派單位在為境外勞務人員辦理普通護照時,必須向公安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1)出國申請護照和簽證項目清單。

(2)出國批準文件。

(三)出國人員的政審文件。

(四)外派單位外派勞務人員許可證。

(5)相關國家和地區有關部門出具的入境許可文件。

法律依據:

《關於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暫行規定》第四條,應當嚴格控制涉及管理人、財、物、機要檔案等重要崗位的領導幹部,以及配偶已移居國(境)外、配偶及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領導幹部,依法被認定禁止出國(境)的領導幹部,以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領導幹部。

  • 上一篇:抑郁癥患者可以生孩子嗎?
  • 下一篇:老子在古代殺兒子不犯法嗎?詳細解釋壹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