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找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也可以向房管局投訴。拆除承重墻的法律規定。業主在裝修房屋時擅自拆除承重墻的情況屢見不鮮。拆除承重墻可能影響房屋安全,這是不允許的。裝修中擅自拆除承重墻的,由物業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承擔民事責任。拆遷造成他人損失的,拆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損失。因為拆遷違反了相鄰關系的法律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承擔管理不善的責任。管理公約和委托管理合同都有防水層不得拆除或破壞的相關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在業主裝修時收取押金,裝修完成時檢查是否有結構損壞、防水構造等違規現象。如果物管公司對這種行為視而不見,無異於縱容這種行為,侵害了相鄰業主,相鄰業主有權維權,要求賠償和追償。業主買房時,開發商也相應給出了該樓的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上也有明確的文字和圖文說明,說明房屋的使用方法和承重墻的定義。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裝修工程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後方可施工;沒有設計方案,不得施工。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飾工程,無設計方案的,責令改正,處以654.38+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改變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