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體中侮辱他人是違法行為,構成侮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但需要註意的是,辱罵行為侵害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如手段惡劣、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多次侮辱等。,構成侮辱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罵人的嚴重程度是否會立案如下:
1,罵人達到以下程度,涉嫌成立尋釁滋事罪,公安機關會立案,多次辱罵他人,造成惡劣影響;
2.攜帶武器辱罵、恐嚇或追逐他人;
3.虐待精神病患者、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等弱勢群體,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虐待他人導致精神障礙、自殺等嚴重後果;
5、嚴重影響他人工作和生活。
綜上,在群聊中公然侮辱他人造成壹定後果,構成違反治安的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公安機關將對違反者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第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