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8年3月,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整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責,成立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保留銀監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依法對銀行業和保險業進行統壹監督管理,維護其合法穩健經營,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擴展數據:
1,信訪:010-66279113,工作日9:00-11:30,14: 00-16: 00。
2.保險違法舉報電話:12378,工作日9:00-17:00。
主要職責
(壹)依法對全國銀行業、保險業實施統壹監督管理,維護銀行業、保險業的合法穩健經營,對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二)對銀行業和保險業的改革開放和監管有效性進行系統研究。參與制定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參與起草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和審慎監管、金融消費者保護等基本制度。
(三)根據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基本制度,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規則。制定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各類機構的經營規則和監管規則。
(四)依法對銀行、保險機構及其業務範圍進行準入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定銀行、保險行業從業人員行為管理規範。
(五)監管銀行業和保險機構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業務規範和信息披露。
(六)對銀行、保險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和合規評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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