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要看壹定的條件。那麽,如何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呢?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標準是什麽?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是什麽?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方法有哪些?
壹、如何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診療護理規範和慣例,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
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要看壹定的條件。那麽,如何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呢?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標準是什麽?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是什麽?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方法有哪些?
壹、如何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診療護理規範和慣例,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1988衛生部在1987國務院發布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說明中明確規定,醫療事故必須符合以下五個條件:
1,醫療事故責任人必須是經考核合格並經衛生行政機關批準或認可的各級衛生技術人員(包括從事醫療管理和後勤服務的人員);
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存在過錯,包括過失和過於自信,必須具有違法性和危害性;3、必須從事診療護理工作(包括後勤和管理此項服務);
4.對患者造成的危害結果必須符合“因組織器官損傷導致死亡、殘疾、功能障礙”,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5.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行為。它與壹般醫療事故的定性界限,主要在於醫療事故造成危害結果的嚴重程度是否達到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程度。然而,學術界對這壹點的理解存在很大分歧。
《辦法》第六條將醫療事故分為三個等級:
壹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重度殘疾或者嚴重殘疾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傷殘或者傷殘的。
據此,有人將這種三級醫療事故視為醫療事故罪的危害結果。對此,人們有不同的看法,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三級醫療事故,即造成患者傷殘或傷殘的情形,應作為醫療事故罪的危害結果,還是作為定罪的標準。造成這種差異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的刑法和《辦法》比較抽象。
綜上所述,任何因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和過失造成重大醫療事故危害結果的行為,均構成醫療事故罪,否則僅屬於壹般醫療事故。
此外,由於我國刑法沒有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即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可以構成醫療事故罪的主體,因此醫療機構在處理醫療事故時不能作為醫療事故罪的主體進行認定或處罰。醫療機構存在嚴重醫療過失的,只能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有網上的律師。如有疑問,歡迎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