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是最快的離婚方式。
可以協議離婚,這是最快最簡單的離婚方式。協商不成,只能起訴離婚。
寫離婚起訴書(可以請律師幫妳寫),去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的最快方法:
明知被告有重婚、遺棄家庭成員、賭博、吸毒、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且被告失蹤是應當離婚的證據之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或者法院通過簡易程序調解達成壹致離婚協議,是最快的。
1.起訴離婚的,簡易程序最長3個月,普通程序最長6個月。案件審理時間其實很短,程序也不復雜;關鍵是等待的時間可能會更長。
2,但有壹點要註意,如果只是以感情不和為由起訴離婚;第壹場官司基本離不開法院。
3.如果妳真的想速戰速決,盡早離開,最好在法院調解、調解離婚的時候就達成協議,這樣就不用等庭審、等待、判決之後的漫長時間了。
訴訟離婚的程序
(1)起訴階段。
這個階段包括以下三個步驟: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和要求的,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否則,退回原告的文件和材料,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復;
2.被告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在十五日內未作出答辯的,人民法院將照常審理並作出判決。
被告因自己意誌以外的原因不能在十五日內作出答復的,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由人民法院院長作出延期決定。
(3)審判階段。
這壹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步驟:
1,法院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無效。
離婚訴訟已經結束,但不服法院判決(調解)的,可以在收到判決(調解)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上訴,判決(調解)生效。如果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書)不服,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相關問題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0條
在離婚訴訟中,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