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豐臺區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機構職能:
1,負責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等勞動關系政策的宣傳和實施;
2.建立健全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
3、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做好對外用工準備,完善勞動用工管理;
4、負責集體合同審核備案;負責企事業單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
5、負責城鄉壹體化建設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及問題的調研;
6、協調落實建設征地非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險服務。
二、勞動保障監察舉報須知:
1,應用條件
(1)兩年內發生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的;
(2)有明確的被舉報用人單位名稱、地址和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3)舉報人應為“非涉案”組織或個人。
(四)屬於勞動保障監察範圍,由受理舉報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2.搬運材料
舉報人應當實事求是,如實提供舉報人的姓名、住址和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事實或者線索。舉報人可以對舉報內容提供證據,如有證據,便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調查。
擴展數據:
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受理跨地區投訴舉報管理辦法規定:
1.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接待窗口應當至少有壹名專職勞動保障監察員負責投訴舉報的接待工作。
2.勞動者投訴舉報時,應當填寫《勞動保障監察受理投訴舉報登記表》,明確投訴舉報的主體、相關信息和具體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或理由。
3.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在受理投訴舉報時實行“首問負責制”,確保全市窗口“無障礙”接待。勞動者可以在全市任何壹家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服務窗口進行投訴舉報。對於用工行為地在本市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不得以管轄為由拒絕接收。
4、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接到投訴舉報案件後,有管轄權的,應按程序依法辦理。無管轄權的,在接待當天將投訴材料上傳至勞動監察信息平臺,由市勞動監察機構統壹傳閱,並告知投訴人。
5、接待窗口工作人員將收到的書面材料、證據清單和證據,在接到市勞動監察機構的通知後,直接郵寄給承辦案件的勞動監察機構。
參考來源:
豐臺區人民政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設置
北京市政府-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