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什麽是合法同居?

什麽是合法同居?

1.同居(婚姻法中沒有詳細解釋)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住在壹起,現在壹般用在異性之間。同居和婚姻不壹樣。婚姻是法律認可的夫妻關系,不能隨便解除,必須經過壹定的法律程序。

同居是壹種不被法律認可的行為,沒有法律保障。同居期間,男女雙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系。

2.非法同居: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兩種。這樣區分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二))第1條第1款的規定,即“當事人壹方提起訴訟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依法解除。"

擴展數據:

同居形式:

第壹,事實婚姻的形式。

1979年2月2日頒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見》對事實婚姻進行了界定。“事實婚姻是指壹男壹女無配偶,未登記結婚,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也被群眾認為是夫妻關系。”這種模式在當代中國的非婚同居中最為常見。

第二,試婚的形式。

《家庭》雜誌的壹項調查中,1/6的人明確表示同居是為了試婚:25%的同居者認為同居可以為正式結婚做好充分準備;24%的同居者認為,同居就是婚前發現雙方不合適就輕易分手。這說明未婚同居者的主要動機是嘗試婚姻。

第三,老年人的同居形式。

目前未婚同居不僅限於青年男女,還包括很多喪偶的老年人。主要原因是老人因為子女的反對和財產糾紛,往往對再婚有很大的抵觸情緒。因為同居不是合法婚姻,不受法律規範,不存在財產繼承和子女撫養的負擔。

知識擴展:非婚同居的構成要素

關於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不同的學者對非婚同居的定義有不同的看法,但存在差異:

(1)“三要件說”,它包括三個要件:當事人完全符合結婚的法定實質條件,當事人沒有結婚的意思,同居生活必須達到壹定期限;

(2)“四要件”說,即婚姻、共同生活、公眾認可、期限的要件。

(3)“五要素”說包括主體、內容、主觀、客觀和壹定時限五個要素。

百度百科-同居

  • 上一篇:遇到胡攪蠻纏的人就很生氣。我該怎麽辦?
  • 下一篇:政治清明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