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權轉讓要防範哪些風險?壹般來說,債權轉讓沒有很大的風險,但是有兩點需要註意。如果這筆債務有擔保人或證人,需要他們的書面同意。否則,保證人和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只能向債務人請求債權。受讓方要防範債權轉讓的法律風險、損害債權轉讓方1合法權益的風險,避免因訴訟時效已過或債務人下落不明而簽訂債權轉讓的風險。與債權人談判時,受讓方應盡量聘請律師參與談判和調查。簽訂合同前,受讓方應聘請律師調查債務人的相關信息,如住所、財產狀況等,以免利益受損。2.轉讓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和形式,要求債權人在合同簽訂後幾日內通知債務人,並約定通知的形式。不要相信債權轉讓合同中陳述的謊言,如“債權人有責任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否則壹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不能通知債務人,從對方收到的價款予以返還”。3.為防止受讓方轉讓瑕疵債權,受讓方要求轉讓方對轉讓的債權承擔瑕疵擔保責任。4.為了避免債權的雙重轉讓,受讓方必須註意以下防範措施:(1)建立債權擔保條款。若債權人明確聲明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被任何第三人主張,且權利未受到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強制執行的情形,或已設定擔保。在簽訂本合同前,債權人未與第三人簽訂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2)雙方* * *將債權轉讓通知書送達債務人簽字,或公證後郵寄給債務人。(3)***擬定債權轉讓通知書回執的內容格式為:“債務人於×××年×月×日收到債權人將債權(內容及金額)轉讓給受讓人的債權轉讓通知書二、如何防範債權轉讓風險?除了受讓人轉讓債權的風險外,債權轉讓過程中還存在表見轉讓的風險。表見讓與,即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時,即使讓與合同不成立或無效,債務人基於對通知事實的信賴而對受讓人的履行仍然有效。在表見轉讓的情況下,債務人向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債權人無權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此時需要註意的是,轉讓方在沒有收到受讓方的全部對價的情況下,不向債務人送達債權讓與通知,也可以防止受讓方與債務人惡意串通,損害債權人合法權益的風險。綜上所述,如果要進行債權轉讓,要時刻關註債權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避免給自己造成額外的損失。如果債權轉讓在轉讓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那麽債權轉讓將被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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