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債務糾紛可以訴諸法院解決。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拒不還款,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借錢現在還不屬於民事訴訟範圍,壹般公安不處理。建議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聘請律師起訴。追討欠款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和對方協商,要求付款。談判是個好辦法。2.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給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起到對債務人的提醒和警示作用,督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比司法途徑方便很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絕歸還,最終需要提起訴訟。3.如果找不到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宣布送達缺席判決。妳拿到成功判決後,可以向法院提供對方名下的車輛、房屋或存款等對方財產的線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拍賣上述財產,以償還妳的債務。4.如果有借條,可以用借條作為證據。如果沒有借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可以證明欠款的事實和金額。債權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起訴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壹般是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居住壹年以上)法院。當然,具體情況和最終處理方式還需要根據案情和證據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三十八條對公證機關依法可以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壹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處。
第二百四十條被執行人收到執行申請或者執行移送書後,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並可以立即采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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